在民事审判中,原告可以请求法官从被告或不合作的证人处收集哪些信息?
被告表明其答辩所依赖的信息等。根据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的举证规则,原告有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的义务,仅可申请法院向证据持有人调取证据,或原告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后,向被告或证人调取证据。
适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司法解释及文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。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,应当辨别真伪,审查确定其效力。
《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》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调查令,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,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,经代理律师申请,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,由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、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