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“买卖不成情谊在”,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发生“合作不成情谊断”的情况。近日,兰西县人民法院平山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说理打开双方心结,帮助一对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再续友情。
2010年秋收后,被告赵某在原告刘某处购买玉米一车价值9,700元,后于2013年被告赵某给付原告玉米款3,000元,剩余6700元未付后被告出具一张6,700元欠条,后经原告历年多次向被告索要未果,故原告诉至兰西法院平山法庭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官考虑到刘某和赵某不仅是合作伙伴,还是多年的朋友,为避免矛盾激化,便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,背对背了解了原被告内心想法,并针对问题症结进行情理法交融地劝导。承办法官从案情实际、双方当事人特殊关系、案件引发纠纷的原因及争议焦点出发,寻找本案的平衡点,试着将“友情”调解法适用到本案。终于,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握手言和。
兰西法院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,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诉前、诉中,在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同时,缓解办案压力、节约司法资源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取得较好效果。